文/华彩咨询 白万纲
前言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5月7日发布《关于筹建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兴业银行筹建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名称暂定)。批复称,兴业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在同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表示,将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主体扩展至符合条件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加大对科创企业的投资力度。
追溯至2017 年五大国有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分别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银投资、农银投资、中银资产、建信投资、交银投资,其均由银监会依据《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核准。但因为国有银行就这几家,并没有引起市场更大的关注。
但这次首个股份制银行被核心筹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一下子就把想象力的天花板掀开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们也可以做投贷联动了的想法一下子就被推举起来了。
我们认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核心功能将聚焦于:
债权转股权:银行通过向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转让债权,由后者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的股权,帮助企业优化资产结构,降低杠杆率。
支持实体经济:通过股权投资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特别是在科技创新领域,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优化。
优化融资结构:推动直接融资发展,减少对间接融资的依赖,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关键就是金融机构本来就有广泛的服务基础,有强大的资金筹措能力,有强大的产业动向及科创趋势发现能力,有强大的基础客户,有多领域客户及其数据的密集集成能力,在这个基础上做投贷联动,融产联动,这个想象力天花板一下子就掀开了。
兴业银行公告则披露了更多的信息: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获准筹建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起手就不小,按照资本充足率大于10.5%的要求,理论上可以做将近952亿的业务。当然还得尊重表内股权投资余额小于总资产10%的要求),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为兴业银行全资子公司。
众所周知,持牌金融机构介入到科创,获取科创红利,是将以间接融资为主的中国金融形态导引向直接融资为主的重要举措,也是塑造中国科创力量的关键通道之一。
目前持牌金融机构介入到科创的核心路径是投贷联动,其有内部和外部两种模式。
外部投贷联动是指金融机构与外部投资机构(如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政府产业基金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针对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需求,由投资机构先行股权投资,银行再根据投资金额按比例提供配套贷款,形成 “股权 + 债权” 的协同支持模式。
内部投贷联动,是指金融机构在境内设立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开展股权投资活动,并在机构内部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专司与科技型股权投资相结合的信贷投放,是未来投贷联动发展的重要方向。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工作,通过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内部投贷联动业务,对于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具有重要作用。
第一、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使命:从化解风险到服务科创
一、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历史脉络追溯
(一)设立背景与定位(2017-2018 年)
政策动因:2017 年国务院《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实施意见》提出 “以市场化方式降低企业杠杆率”,首批五家 AIC由五大国有银行设立,注册资本合计 1035 亿元,聚焦银行不良资产债转股。
其要旨是通过 “发股还债”“收债转股” 等模式,帮助高负债企业降低资产负债率,例如某钢铁企业通过债转股将负债率从 85% 降至 65%。
(二)业务扩展与试点突破(2020-2024 年)
股权投资试点:2020 年原银保监会批准 AIC 在上海试点 “不以债转股为目的” 的股权投资,2021 年允许表内资金参与科技企业投资,2024 年将试点城市扩展至 18 个,并放宽投资比例限制(表内投资占比从 4% 提至 10%)。
截至 2025 年 5 月,18 个试点城市签约金额超 3500 亿元,其中长三角占比 42%,珠三角占比 31%。
项目类型聚焦与三类
早期项目(种子轮 / A 轮)占比 35%,例如苏州 AIC 投资的纳米材料初创企业。
成长期项目(B 轮 / C 轮)占比 50%,如深圳 AIC 参与的新能源电池企业。
Pre-IPO 项目占比 15%,如成都 AIC 投资的半导体企业已启动科创板上市。
退出机制主要是两种
IPO 退出:2024 年以来,AIC 投资的 12 家企业成功上市,平均回报倍数 3.2 倍。
并购退出:工银投资通过股权转让退出某生物医药项目,回报率 2.8 倍。
业务扩展与试点突破期的重点是推动 AIC 从 “风险化解” 向 “科技创新支持” 转型,例如工银资本设立半导体产业基金,投资华大半导体等企业。
(三)制度升级与扩围深化(2025 年至今)
主体扩容:2025 年 3 月《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通知》允许全国性商业银行设立 AIC,兴业银行成为首家获批的股份行 AIC,注册资本 100 亿元。
其重点在于:股权投资试点范围从 18 个城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深圳,宁波,厦门,青岛,南京,杭州,济南,合肥,武汉,长沙,广州,成都,西安,苏州),扩大至 “4 直辖市 + 10 省份”,覆盖长三角、珠三角等科创密集区。
4 个直辖市其AIC投资重点分别是
北京市: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领域。工银投资已参与中关村科技园多个硬科技项目的股权投资。
上海市:国际金融中心,聚焦金融科技、绿色能源、高端制造。20建信投资已在上海设立 50 亿元半导体产业基金。
天津市:北方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重点布局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交银投资已与天津经开区合作设立 10 亿元智能制造基金。
重庆市:西部金融中心,支持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重点投资智能网联汽车、数字经济。农银投资参与重庆两江新区工业互联网项目。
10 个省份其AIC投资重点分别是
江苏省:核心城市:南京(半导体)、苏州(纳米材料)、无锡(物联网)。
浙江省:核心城市:杭州(数字经济)、宁波(新材料)。
安徽省:核心城市:合肥(量子科技)、芜湖(新能源汽车)。
山东省:核心城市:济南(人工智能)、青岛(海洋科技)。
湖北省:核心城市:武汉(光电子)、襄阳(新能源汽车)。
湖南省:核心城市:长沙(工程机械)、株洲(轨道交通)。
广东省:核心城市:广州(生物医药)、深圳(人工智能)。
四川省:核心城市:成都(电子信息)、绵阳(航空航天)。
陕西省:核心城市:西安(航空航天)、宝鸡(钛合金材料)。
福建省:核心城市:厦门(生物医药)、福州(光电显示)。
政策脉络全景图
未来,AIC 将成为商业银行服务科技创新的核心载体,政策将围绕 “扩机构、扩区域、扩模式” 持续优化,推动金融资源与新质生产力深度融合。
二、从暂行办法到长效机制
(一)基础法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2018 年)
设立条件:注册资本≥100 亿元,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控股股东需连续 3 年盈利,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业务限制:初期仅限债转股及配套服务,禁止直接开展股权投资。与母行建立防火墙,防范利益输送。
(二)配套政策:试点与监管细则
三、三大业务模式的变化
(一)债转股业务(2000年之前的主流,集中于能源,基建,制造业等重资产行业)
发股还债:AIC 向企业增资,资金专项用于偿还债务(如某汽车企业获 100 亿元增资,偿债后负债率下降 15%)。
收债转股:受让银行债权后转为股权(如某能源企业 30 亿元债权转股,优化资本结构)。
(二)股债联动创新(悄然推进)
投贷联动:AIC 股权投资与母行信贷结合,例如某生物医药企业获 AIC 股权投资 5000 万元,同时获得母行 1 亿元研发贷款。
可转优先股:设计 “债转股 + 选择权” 产品,平衡风险与收益。
(二)股权投资业务(正在扩围)
试点范围:地域:上海、北京、深圳等 18 个城市及所在省份。行业:聚焦半导体、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硬科技领域。
运作模式:
基金模式:AIC 通过附属机构设立私募股权基金,如农银资本发起的 “长三角科创基金” 规模 50 亿元。
直投模式:表内资金直接投资科技企业,如建信投资对某 AI 企业注资 2 亿元。
四、风险防控与激励是关键
(一)审慎监管要求之资本管理:资本充足率≥10.5%,与商业银行一致。表内股权投资余额≤总资产 10%。
风险隔离:禁止母行对 AIC 投资企业降低授信标准。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批准并披露。
(二)激励机制改革
考核优化:允许 AIC 股权投资业务单独考核,设置 3-5 年风险容忍期。建立 “跟投 + 超额收益分成” 机制,吸引专业人才。
退出支持:探索科创板上市、并购重组等退出渠道,如某 AIC 投资的芯片企业已启动 IPO 辅导。
(三)关键难题
退出通道受限:股权投资平均周期 5-7 年,IPO 退出占比不足 20%,并购退出渠道待完善。
人才缺口较难突破:复合型投研人才稀缺,AIC 需从 VC/PE 机构引进专业团队。
资本与动能受到约束:部分 AIC 资本金利用率超 80%,需通过发行金融债补充流动性。
(四)未来方向
政策松绑:研究允许 AIC 开展 Pre-IPO 投资、跨境股权投资。探索保险资金、养老金等长期资本参与。与地方政府引导基金、产业资本共建 “投贷孵退” 生态,如某 AIC 与苏州政府合作设立 50 亿元产业基金
更深远的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将金控集团的运作推向了实体为金融服务的深水区。
第二、金控集团监管法规的来龙去脉
中国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框架经历了从分散到集中的演变,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准入管理和持续监管日益严格。
金控集团的核心是控股或实际控制两类及以上金融机构(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期货,金融租赁,公募基金等)、自身仅从事股权投资管理的非金融企业。
换言之,只有被核心为金控集团的机构,其才可以拥有部分介入金融机构管理的权力,既在金融监管机构的严格管理下,合规的参与金融机构的运作管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非核准的金控机构均无权介入金融机构的管理。
也就是说,只有被核准为金控集团,其才获得了监管机构的特许,成为了可介入管理的合规出资人,否则只能做财务型出资人。
就这一个设置,把所以期望介入金融业务,甚至期待全牌照,且在各个牌照业务之间搞各种起承转合,呼风唤雨的机构的野妄给堵死了。哪怕是各地已然有一定规模的大大小小的金控,也都期待能拿下金控集团的核准,继而合规的展开多个金融业务之间的协同运作,以及金融为产业赋能,金融促进实体经营能级的提升。
但是,难啊,金控集团的审核会持续谨慎,对于多金融业务之间的协同,及金融创新的管理只会严字当头。
但是就在各地金控排长队队领取号码牌的时刻,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更是把金控集团(准金控集团)们功能器给进一步放大了,金融机构+合法的股权投资,一下子进一步把准金控集团们的差距进一步拉大了
一、我们先来搞个金控集团的政策法规脉络梳理
(一)金控集团监管框架的建立
1. 早期探索阶段(2000-2017 年)
2009 年,财政部发布《金融控股公司财务管理若干规定》,首次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财务管理要求。
2015 年,《金融业发展和改革 “十二五” 规划》提出 “探索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鼓励综合化经营。
核心特征:以金融机构跨业投资为主,缺乏统一监管规则,风险防控薄弱。
2. 规范整顿阶段(2017-2020 年)
2017 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 “强化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重点整顿民营系金控集团(如安邦系、明天系)。
2018 年,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统筹金融监管。
2018 年《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的准入标准。
核心特征:监管重心转向非金融企业控制的金控集团,防范系统性风险。
3. 持牌监管阶段(2020 年至今)
2020 年 9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央行同步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简称《金控办法》),确立金控公司准入规则和监管框架。
2021 年 5 月,《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细化高管资质要求。
核心特征:金控公司纳入持牌监管,实行 “宏观审慎 + 微观监管” 双支柱模式。
(二)金控集团监管核心法规解析
1. 《金控办法》的核心内容
定义:金控公司是控股或实际控制两类及以上金融机构、自身仅从事股权投资管理的非金融企业。
二、已获批的金融控股集团
截至 2025 年 5 月,中国金融控股集团的设立审批工作仍处于逐步推进阶段。已获批的金融控股集团有 4 家,提交申请但尚未获批的有 2 家,具体情况如下:
中国平安金融控股集团(平安金控
获批时间:2007 年 3 月
平安集团是中国最早探索综合金融模式的企业之一。2002 年,国务院批准其与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共同成为综合金融控股集团试点单位。2007年央行核准其为首家金控集团,允许其通过集团架构整合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牌照。截至 2025 年,平安已拥有平安银行、平安证券、平安信托、平安人寿等核心金融子公司,并通过平安科技布局金融科技业务,形成 “金融 + 科技” 双轮驱动模
1. 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金控)
获批时间:2022 年 3 月
背景:中信集团采用 “小金控” 模式,通过设立子公司集中管理旗下金融股权(如中信银行、中信证券等),金融资产占集团并表总资产比例超过 85%。
监管定位:作为首家央企金控,承担服务国家战略、整合金融资源的使命,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绿色金融领域。
2. 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金控)
获批时间:2022 年 3 月1812
背景:由北京市属国有资本 100% 控股,采用 “大金控” 模式,集团整体转为金控公司,整合了银行、证券、期货、征信等金融牌照。
区域定位:服务首都 “四个中心” 建设,重点支持中关村科创企业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项目。
3. 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招商金控)
获批时间:2022 年 9 月
背景:招商局集团全资子公司,整合了招商银行、招商证券、招商仁和人寿等金融资源,是国务院国资委体系内首家央企金控。
业务特色:依托招商局交通物流主业,探索 “产融结合” 模式,重点支持跨境金融和大湾区建设。
三、已提交申请但尚未获批的企业
1.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光大金控)
申请时间:2021 年 6 月获央行受理
业务布局:旗下拥有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光大信托等金融机构,金融资产占比超过 85%,拟采用 “小金控” 模式设立金控子公司。
2. 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万向金控)
申请时间:2022 年 1 月获央行受理。
背景:首家民营资本主导的金控申设企业,实控人为鲁伟鼎,旗下拥有万向信托、民生人寿、通惠期货等金融机构。
四、监管动态与未来趋势
1. 监管职责调整:
2023 年 10 月,国务院将金控集团日常监管职责由央行划归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牌照发放和持续监管。新监管框架下,金控集团需满足更高的资本充足率(不低于 10.5%)、杠杆率(不超过 6 倍)和流动性要求。
2. 审批重点方向:
资本实力: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 50 亿元,且不低于直接控股金融机构注册资本总和的 50%。禁止金融机构反向持股、交叉持股,高管不得在关联机构兼任。
科技合规:要求建立金融科技子公司的独立风控体系,防范数据滥用和网络安全风险。
3. 潜在申报企业:
地方金控平台:如武汉金控、四川金控、甘肃金控等省级平台,虽未正式提交申请,但已通过 “模拟监管” 完善治理结构,未来可能跟进。
互联网平台:蚂蚁集团、腾讯金融科技等企业
第三、首个股份制银行系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设立即将开启金控集团建设的新赛道
一、政策突破:从债转股到股权投资的范式转变
1. 业务边界的实质性拓展
2017 年首批 5 家 AIC(工、农、中、建、交五大行设立)虽以债转股为核心业务,但 2020 年后政策逐步允许其开展不以债转股为目的的股权投资试点。例如,2024 年 9 月《关于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的通知》将试点城市从上海扩至 18 个,允许 AIC 股权投资比例从 20% 提升至 30%。这一突破使金控集团能够通过 AIC 直接布局新兴产业,如广州金控与农银资本合作设立的 20 亿元 AIC 基金,重点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领域。
2. 监管框架的制度性创新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明确 AIC 可通过发行私募资管产品、金融债券等方式募资,并允许其与母行形成 “投贷联动” 机制。例如,福州金控与工银资本合作设立的 AIC 基金,创新采用 “股权投资基金 + 债转股基金” 模式,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综合金融服务。这种制度设计为金控集团整合内部资源、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供了政策工具。
二、竞争格局一下子上升到从突破牌照壁垒到金融服务生态重构博弈
1. 头部金控的先发优势
国有大行旗下 AIC 凭借资本实力和母行资源迅速扩张。截至 2024 年底,五大行 AIC 已设立多支百亿级基金,如工银 AIC 基金(100 亿元)、交银 AIC 基金(170 亿元),重点投向集成电路、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
地方金控集团则通过 “地方国资 + 国有 AIC” 模式快速跟进,例如武汉投控集团与交银投资合作设立 10 亿元 AIC 基金,聚焦光电子信息、低空经济等本地优势产业。
2. 准金控集团的差异化突围
准金控集团(如中航投资、天首集团)虽未直接设立 AIC,但通过参与 AIC 基金或战略合作间接切入赛道。这种 “曲线入局” 策略正在打破传统牌照壁垒,加剧市场竞争。
天首集团通过旗下基金管理公司布局私募股权投资,重点关注新能源、医疗等领域;
中航投资依托 “产业 + 金融” 模式,在航空产业链上下游开展股权直投,形成 “制造 + 投资” 协同效应。
三、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助力金融机构强化从风险化解到价值创造的能力跃迁
1. 资产质量优化的新路径
AIC 的债转股业务可直接降低银行不良率。对于金控集团而言,这不仅缓解了旗下银行的资产质量压力,还通过持有优质企业股权获取长期资本利得。
工银投资通过债转股帮助某钢铁企业降低杠杆率 15 个百分点,同时通过后续股权增值实现收益。
广西金控资管通过盘活问题企业资产,实现不良资产回收率超 40%,并获评 AAA 信用评级。
产业赋能的生态化布局
AIC 基金通过 “资本导入 — 技术转化 — 产业集聚” 链条,深度参与区域产业升级。“金融 + 产业” 模式使金控集团从单纯的资金提供者转变为产业生态构建者。
广州金控与农银 AIC 合作的基金,聚焦广州 “3+5+X” 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链整合。
福州金控的 AIC 基金则重点培育新型显示、生物医药等新质生产力领域,助力地方打造产业集群。
四、未来挑战
1. 风险管理的专业化要求
股权投资的高风险属性与商业银行审慎经营风格存在冲突。AIC 基金的投资周期普遍在 5-7 年,且科创企业失败率较高,需建立差异化的风险容忍机制15。
部分金控集团已通过设立专业子公司(如广州金控旗下广金基金)或引入外部 GP(如工银资本)来提升投研能力。
2.监管合规的精细化平衡
AIC 需满足资本充足率、杠杆率等审慎监管要求,同时避免关联交易风险。此外,AIC 基金的 “耐心资本” 属性与短期业绩考核的矛盾,也对金控集团的治理机制提出挑战。
平安集团因业务板块交叉曾被监管关注,其若申请金控牌照需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
五、新赛道的竞争
首个 股份制银行系AIC 的核准,是金融供给侧改革的关键节点。其意义在于:
业务层面:重构了金控集团的收入结构,股权投资有望成为继信贷、资管后的第三增长极。
战略层面:推动金控集团从 “牌照驱动” 转向 “能力驱动”,倒逼其提升产业研究、风险定价和生态整合能力。
监管层面:通过 AIC 试点探索 “国有资本 + 市场机制” 的协同路径,为深化金融改革积累经验。
第四、大胆预测,积极展望十五五及金控的新格局
预测一、有可能出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全谱系覆盖"
1. 股份行密集入场打破垄断
继兴业银行 5 月 7 日获批筹建首家股份行 AIC 后,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于次日宣布分别出资 150 亿元、100 亿元设立 AIC。
预计 2025 年内将有 5-8 家全国性股份行获批,2026 年扩展至头部城商行(如北京银行、江苏银行),形成 "国有大行 + 股份行 + 头部城商行" 的梯队化布局。这一趋势与金融监管总局 "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 AIC" 的政策导向完全一致。
2. 准入门槛分层分类
监管可能对不同类型银行设置差异化准入标准:全国性股份行需科技企业贷款余额≥3000 亿元等条件;城商行则需聚焦区域科创企业,配套设立区域性母基金。这种 "分类施策" 既避免市场无序竞争,又能精准对接地方产业需求。
预测二、促进金融机构构建 "全周期投行"
1. 股权投资占比突破临界点
根据《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AIC 表内股权投资比例已从 4% 提升至 10%。。随着政策进一步放宽,预计 2026 年头部 AIC 的股权投资占比将突破 30%,形成 "债转股 + 股权直投 + 并购重组" 的三维业务体系。
2. 投贷联动模式创新
AIC 将深度整合母行资源,构建 "商行 + 投行" 闭环:母行提供信贷支持,AIC 通过股权直投、基金跟投等方式介入企业全生命周期。例如,招商银行 AIC 可依托招银国际的跨境投资经验,打造 "境内外联动(尤其是北向南向资金) + 股债结合" 的科技金融模式。
预测三、监管升级到"功能与运行监管"
1. 资本监管框架优化
尽管现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规定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5%,但随着业务复杂度提升,监管可能引入动态资本要求。例如,对科创投资占比超 20~30% 的 AIC,要求其资本充足率上浮1~ 2 个百分点,以应对高风险特性。
2. 跨市场风险防控
针对 AIC 与理财子公司、信托公司的业务交叉,监管可能出台《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限制 AIC 对关联方的投资比例(如≤15%),并建立风险隔离 "防火墙"。
3. 监管机构的能力建设遇到挑战
AIC 在科技企业估值、退出渠道等方面经验不足,可能面临投资回报不及预期的风险,需强化投资监管。部分 AIC 可能通过 "名股实债" 等方式规避监管,需监管机构加强穿透式监管,防止资金脱实向虚。
预测四、国家层面和地方发展强烈的需要推动AIC的"全域覆盖"
1. 试点范围立体化扩展
继 2024 年将 AIC 股权投资试点从上海扩至 18 个城市后,2025 年 3 月进一步扩展至试点城市所在省份。预计 2026 年将形成 "4 直辖市 + 14 省份" (河南,河北,辽宁,贵州)的全域覆盖格局,同时允许 AIC 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跨境股权投资试点,探索人民币国际化与科创投资的结合路径。
2. 区域基金集群化发展
地方政府将依托 AIC 设立区域性产业基金。例如,天津滨海新区设立 100亿元 AIC 股权投资基金聚焦航空航天产业,广州落地 500 亿元基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
3. 预计到 2027 年,全国将形成 30-50 支 AIC 主导的区域性产业基金,总规模突破 5000—8000 亿元。
预测五、推动金融机构跃迁到到 "生态竞争"时代
1. 头部机构马太效应凸显
工银投资、建信投资等国有大行 AIC 凭借资本实力(注册资本均超 200 亿元)和项目资源,将占据 60% 以上的市场份额。股份行 AIC 则通过差异化定位争夺细分市场:兴业银行聚焦绿色金融,招商银行深耕消费科技,中信银行发力产业整合。
2. 跨界合作深度渗透
AIC 将与保险资金、私募基金形成战略联盟。例如,保险资金可通过投资 AIC 发行的私募基金参与科创投资,而 AIC 可借助私募基金的专业团队提升项目筛选能力。这种 "资金 + 技术" 的合作模式,将重塑一级市场的竞争格局。
预测六、有可能作为新动能促进金融机构走出"全球布局"
1. 一带一路项目突破
中银资产已参与 "一带一路" 项目债务重组,预计未来 AIC 将通过设立跨境基金(如东盟科创基金),投资沿线国家的新能源、数字基建等领域。监管可能允许 AIC 使用外汇资本金进行海外投资,并配套汇率避险工具。
2. 国际竞合常态化
随着橡树资本、阿波罗全球管理等国际机构获准参与中国不良资产市场,AIC 将在跨境债转股、跨境并购等领域与其展开竞争。同时,双方可能通过合资设立基金、技术合作等方式,探索 "本土经验 + 国际资源" 的协同模式。尤其随着中国与东盟关系的深化,AIC如何介入到RECP中想象空间极大。
展望未来
未来五年,通过资本配置重构、业务模式创新和生态体系构建, AIC 将成为 "新质生产力加速器"。
未来,随着更多全国性商业银行获批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以及政策对股权投资比例的进一步放宽,金控集团在科创投资、产业整合等领域的竞争将更趋激烈。
过去为PE ,VC等机构高比例覆盖的科创红利,在中国高举科创与新质生产力大旗的路径下,即将形成共同参与,共同促进,共同分享的新型格局。
结合中央对耐心资本,战略资本,长期资本的呼唤,未来促进金融机构合规介入各种产业与科创投资的步伐应当会越来越大,中国金融机构即将从间接融资主力军转化为改革红利,转型红利,科创红利,战新红利,未来产业红利,新质生产力红利的共创共建共享者,而这种逻辑的变化,有可能成为夯实中国资本市场底层资产和发展动能的关键动因。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