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华彩咨询 白万纲
前言
做战略咨询快三十年,我始终践行一个认识 —— 国家规划从来不是理论与梦想,而是国家和地方发展的设计图、是在各种资源与约束条件下的发展最大化的综合统筹方案。扎根于国家与地区五年规划之上的企业规划是其破局与重塑自我风口与机遇窗。
我们对十五五规划有如下几个认识:
1. 深入的来看,高层把五年规划作为推动国家层面共振式系统构建,集体式思考与共创,多层次几上几下式规划体系协作生成的一个抓手,把长远谋划,整体规划,滚动实施,步步为营集成到民族文脉和发展基因里面去的意味格外突出。
跳出十五五做十五五与规划,俯瞰全球发展全局做中国十五五规划,统揽百年大局将十五五辩证的与十四五,十六五融合在一起,驾驭全球科技与大国竞争格局为十五五的规划挖深底层逻辑是此轮五年规划越来越凸显的新精神,新格局,新系统观。
2. 面对强不确定性"的全球环境, 柔性适配,以万变应一变是关键,要锚定国家战略主线(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又要构建一种本质不变,逻辑可以延伸和演进,路径可调整和动态,模式可在多个剧本之间来回切换的战略柔性管理体系——在乱中求序,在不确定性中冲浪和驾驭。
3. 政府,国企,各类园区做十五五规划是想实现与国家,行业,区域的共振。
大中型民企近些年也追随国家的脚步,也共振性的做自身的五年规划,以期将国家,产业,地区的发展红利舒畅的转化为自身动能。
我第一次遇到民企做五年规划,还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浙江万向集团的当家人,他们当时正在跟踪国家层面的九五规划,在做自身的五年规划,当时就为浙商的敏感而叹服。
时隔多年,大中型民企主动融入五年规划的举国体制,已然不是一个政策先机与周期驾驭层面的敏锐性之类的选择,而是从骨子里面认识到了,一次次的五年规划,一次次的从上而下再从下而上,一次次贯通全系统经脉的超大系统运作,使得中国这个超大系统,已经拥有了用上下同欲,上下共感,系统共振,机理谐振的生物性特征。
简单的说经过这么多次五年规划,中国已经是一个有智能,有性格,有规律,可进化的超大智能系统了。中国不仅仅是一个超大学习型组织,更是人类社会史上最大,最有生机,最具系统进化能力,变革能力的超级智能体。
如果说若干年轻,活力还很足的美国曾扮演过全球超级有机组织的话,这轮把国家治理和数字化革命融合在一起的浪潮使得中国一举从有机可进化组织跨越式突变到了超级智能体。
作为这个超级智能体的基础单元或基础组织,企业,尤其的规模以上企业与智能体之间的特殊关系,企业系统与国家大系统,企业供应链与国家层面产业链,企业面临的各种周期挑战冲击与国家层面的巨系统运作,均存在极其敏感且差异化的独特关系,与影响,反影响传导回路。
政府,国企,园区,平台,大中型民企,各类生态在一次次五年规划中,不断踩在命运的龘字路口。
这次华彩咨询十五五课题组花力气整理《十五五规划建议汇编稿》,核心不是简单罗列政策条文,而是想帮大家把准四个重大推动力和嬗变点:
一是国家在全球治理重塑,国家关系与经贸格局大格局中,经营转入的发展的新阶段,企业怎么把握新斗争格局与斗争能力下的国家发展大势,各项事业的变化与调整,是个关键考验。
二是国家战略的深层逻辑的把握,核心是从十五五接过若干十四五规划因种种外部干扰而未完成或未高质量完成的任务,同时有提前开始启动若干十六五该展开的工作,从而构成了一个特殊意义上的“承上启下”,同时十四五的补短板到十五五”的筑长板,背后是中国式现代化从起步到加速的战略切换;
三是地方实践的衔接点,怎么把“新质生产力”“未来产业” 这些宏观提法,转化成政府能驾驭的动能,投资者关注的营商环境指标,区县能落地的产业园、企业能切入的赛道,城乡居民幸福感的来源;
四是界定企业竞争的赛道簇和新坐标系丛,在供应链话语权,产业控制力,全球治理参与等新要求下,央国企,民企、及其他各类市场机构该怎么卡位。
华彩服务过2000 多家集团公司,深知大家最缺的不是政策解读与方向,而是 把国家宏大叙事与系统谋划,全系统布局,如何准确,低信息损耗的转化为自身的路线图+作战图+施工图+风险防控图的能力。
这份汇编稿里,我们特意加了地月经济区,数字人民币场景落地,中国品牌原产地打造等这些有实操性的方向,也融入了深海深空深天探索,防务科技民用转化等新热点。
由此即让政府层面能从中提前探索区域产业换柱方案和差异化招商,让企业管理层提前研究政策与改革红利变现路径。
总之,这不是一份标准答案,只是一个最大化的汇编稿,而且加入了诸多我们的解读和预测,由此试图给大家搭个思考脚手架和工具箱。
借国家战略的大势,才能成自己发展的伟业,再努力反哺国家与时达的动能洪流。可能,这就是最朴素的家国情怀在十五五中的赤子之诚吧。
汇编要点:参照历次五年规划,融入时代新思考
第一篇 开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形势研判
1. “十四五” 时期我国经济实力显著跃升,国内生产总值规模接连跨越重要台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为 “十五五” 发展筑牢坚实经济根基。
2. “十四五” 时期科技创新成果丰硕,全社会研发投入大幅增长,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显著增加,全球百强科技创新集群占比位居全球前列,科技实力实现跨越式提升。
3. “十四五” 时期民生保障成效扎实,城镇新增就业保持稳定规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医疗服务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保障体系,成功应对世纪疫情,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4. 国际环境呈现“变乱交织” 特征,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大国博弈复杂度上升,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与不稳定性对我国发展构成挑战,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调整下,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面临外部冲击风险。
5. 国内发展具备多重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持续彰显,超大规模市场潜力不断释放,完整产业体系支撑作用稳固,丰富人才资源为发展提供智力保障,长期向好基本面未改变。
6. 国内发展仍面临短板,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差距等问题尚未完全解决,部分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仍受制于人,需在“十五五” 时期着力破解。
7. “十五五” 时期处于战略机遇与风险挑战并存的关键阶段,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需增强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在应对挑战中把握发展机遇。
8. “十五五” 时期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是衔接 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关键五年,需夯实发展基础、补齐短板弱项,为后续发展争取更大主动。
9. 从发展阶段看,“十五五” 时期需推动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深度转型,实现质的有效提升与量的合理增长,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核心支撑。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确保发展方向不偏离。
2. 锚定“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总目标,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将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
3.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创新驱动破解发展动力问题,以协调发展解决不平衡问题,以绿色发展推动可持续发展,以开放发展拓展空间,以共享发展促进共同富裕。
4.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立足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畅通国内大循环,强化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提升国内循环内生动力与可靠性,增强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
5.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十五五” 规划实施全过程,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
6. 坚持人民至上,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7. 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推动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核心,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8.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9.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职能,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协同发力。
10.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守住安全发展底线,防范化解经济、科技、粮食、能源等重点领域风险,构建更高水平的安全保障体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发展与民生相互促进。
第三章 主要目标与2035 年远景
1. 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居民消费率稳步提高,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
2. 科技自立自强水平大幅提升,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突破性进展,基础研究能力显著增强,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提升,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加凸显。
3. 改革开放深度拓展,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制度型开放水平显著提升,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程度提高,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取得新成效。
4. 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华文化传播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更加坚定。
5. 人民生活品质持续提高,高质量充分就业实现新进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舒适度显著改善。
6. 美丽中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7. 国家安全屏障更加巩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粮食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显著提高,重点领域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化解,社会治理效能持续增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8. 2035 年远景目标之一: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大幅跃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经济总量和市场规模位居世界前列。
9. 2035 年远景目标之二:建成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文化强国、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农业强国、种业强国、海洋强国、贸易强国、体育强国、金融强国、知识产权强国,以及数字中国,美丽中国,平安中国,巩固国防和建设强大人民军队。各领域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10. 2035 年远景目标之三: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居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得到充分保障,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第二篇 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
第四章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1. 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建立党中央统一领导、多部门协同联动、跨领域资源整合的攻关机制,聚焦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等“卡脖子” 领域开展全链条技术攻关,提升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能力。
2. 优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强化国家实验室核心引领作用,支持科研院所、高水平高校、行业龙头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形成协同攻关格局。
3. 加强基础研究体系建设,围绕数学、物理、生物、材料等基础学科加大长期稳定支持,在量子信息、脑科学、合成生物学、深空探测等前沿领域布局重大项目,产出更多原创性成果。
4. 提升科技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加快新一代超级计算机、大科学装置、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建设,推动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5. 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强化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引领作用,支持有条件区域建设创新高地,推动创新资源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适度倾斜,促进区域协调。
6.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项目立项、管理、评价机制,赋予科研单位和人员更大自主权,优化资源配置并推动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简化预算编制和报销流程,让科研人员集中精力搞研究。
7. 加强科技国际合作,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在基础研究、气候变化、公共卫生、粮食安全等领域开展国际联合攻关,吸引全球顶尖人才来华创新创业,提升全球创新治理话语权。
8.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完善转化激励机制,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中试基地、成果转化中心,推动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一线。
9. 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与运用,弘扬科学家精神,开展科学普及提升全民科学素养,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第五章 提升原始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能力
1.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鼓励建立高水平研发机构、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企业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成果转化的主体。
2. 加大企业研发支持力度,完善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补贴,支持企业开展原创性技术研发,鼓励参与行业、国家及国际标准制定。
3. 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围绕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创新型产业集群,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精准对接、成果快速产业化。
4. 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推动向“专精特新” 方向发展,支持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提升创新能力。
5.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享机制,明确高校、科研院所与科研人员的收益分配比例,激励科研人员参与转化,提高成果转化率。
6. 加强产业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建设共性技术研究院、中试基地,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测试验证、成果转化服务,破解共性技术瓶颈。
7. 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广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等模式,提高生产效率和附加值。
8. 培育新兴产业创新生态,支持新兴产业企业开展技术、模式、业态创新,完善政策体系推动产业加速壮大,建立创新产品优先采购和示范应用机制,加快市场化进程。
第六章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
1. 建立“教育 - 科技 - 人才” 协同推进机制,强化规划衔接确保教育、科技、人才规划相互配套,加强政策协同统筹科研、人才、教育政策,形成相互支撑的政策体系。
2. 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水平,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培育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3. 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在高校布局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实行“科教融汇” 模式,支持与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培养,为基础研究储备后备力量。
4. 建设国家战略人才队伍,聚焦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支持青年科技人才、青年企业家成长,打造高水平梯队。
5. 深化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 倾向,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核心的分类评价体系,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6.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完善薪酬分配激励机制提高高层次人才待遇,解决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实际问题,为创新创业提供便利。
7. 加强人才国际交流合作,引进全球顶尖及紧缺人才,支持我国人才参与国际学术交流、科研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提升国际竞争力。
第三篇 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第八章 推动产业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转型
1. 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将发展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防止“空心化”,筑牢现代化产业体系根基,推动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协调发展。
2. 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升级,开展制造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在化工、机械、造船、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推广智能化装备、绿色生产技术,提升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和环保水平。
3.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聚焦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低空经济等领域打造国际竞争力集群,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推广节能环保技术装备降低碳排放。
4. 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推广循环经济模式,支持企业开展节能改造、清洁生产,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碳排放。
5. 提升产业高端化水平,支持企业开展高端产品研发,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迈进减少“低端锁定” 风险,培育高端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国际竞争力。
6. 完善产业标准体系,加强重点产业领域标准制定,推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接,强化标准实施监督规范产业发展秩序。
7. 推动产业协同发展,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支持制造企业向研发设计、售后服务、供应链管理等价值链高端延伸,培育服务型制造企业和工业互联网平台。
8.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引导产业向优势区域集聚,推动产业园区升级改造提升集聚效应,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区域产业协调。
9. 强化产业要素保障,保障制造业用地需求,优化用能、用水、融资等要素配置优先支持实体经济,加强产业人才培养提供智力支撑,支持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提升国际竞争力。
第九章 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1. 明确未来产业重点方向,聚焦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前沿领域,提前布局、重点培育。
2. 建立未来产业培育机制,设立未来产业发展基金,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未来产业研究院开展前沿技术研发和场景应用,完善用地、用能、融资等倾斜政策。
3. 推动未来产业试点示范,在创新资源密集区域布局试点园区,开展技术试验、产品试用、模式创新,总结可复制经验逐步推广。
4. 加强未来产业技术研发,支持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标志性技术形成自主可控技术体系。
5. 培育未来产业市场主体,支持有条件企业向未来产业拓展培育领军企业,鼓励创新创业团队参与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
6. 加强未来产业人才培养,在高校设立量子科学、合成生物学、脑科学等新兴学科开展跨学科培养,引进全球顶尖人才提供支撑。
7. 推动未来产业与传统产业融合,支持未来产业技术、产品在传统产业应用以推动转型升级,利用传统产业基础支撑未来产业发展,形成“传统筑基、未来引领” 格局。
第十章 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
1. 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重点发展物流、金融、科技服务、法律咨询、知识产权服务,提升对制造业的支撑能力。
2. 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重点发展养老、育幼、文旅、体育、健康、家政服务业,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3. 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支持制造企业开展研发设计、品牌运营、售后服务等增值服务培育服务型制造企业,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4. 提升服务业数字化水平,推动服务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数字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
5. 完善服务业基础设施,加强物流枢纽、冷链物流、文旅设施、养老服务设施、体育场馆建设,推动设施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提升保障能力。
6. 培育服务业龙头企业,支持企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培育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 方向发展,形成梯次发展格局。
7. 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放宽市场准入有序扩大教育、医疗、文化、增值电信、生物技术等领域开放,完善标准体系加强质量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8. 推动服务业绿色开放发展,推广绿色服务模式发展绿色物流、绿色旅游、绿色金融,加强节能降耗降低碳排放;支持企业“走出去” 参与国际服务贸易,吸引外资投向高端服务业,推动标准化建设提升质量和品牌影响力。
第十一章 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1. 加快建设制造强国与质量强国,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打造自主可控体系,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质量品牌标杆企业推动产业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2. 加快建设航天强国与交通强国,推进载人航天、月球与深空探测、卫星应用等工程发展商业航天,完善“八纵八横” 高铁网与 “十纵十横” 交通大通道,发展智慧交通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3. 加快建设网络强国与农业强国,推进5G、6G 网络及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建设保障网络安全,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推动农业现代化。
4. 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兴产业,完善港口、海洋油气开发、海洋观测等设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合理利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5. 加强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完善安全监测预警机制提升抗风险能力,加强维护管理延长使用寿命,推动绿色低碳改造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6. 推动基础设施开放共享,建立开放共享机制鼓励政府投资设施向社会开放,推动跨区域、跨行业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四篇 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十二章 深化多个方面的体制机制建设
1. 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聚焦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制度障碍。
2. 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结合不同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分类施策培育新质生产力,完善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要素保障、激励约束政策。
3. 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推动数字技术赋能实体经济转型,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破除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技术、制度壁垒。
4. 完善发展服务业体制机制,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限制,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和质量监管机制,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和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发展。
5. 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完善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一体化机制,创新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提升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能力。
6. 健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度,完善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机制,建立产业链供应链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强化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
7. 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评价、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
8.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深化土地、户籍、人才等领域改革,推动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9. 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保护机制,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
第十三章 构建中国式现代化特征的大财政与新税制体系
1. 构建锚定共同富裕的“大财政” 框架,将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财政分配核心导向,加大对城乡差距、区域差距的调节力度,通过转移支付向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倾斜,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财政资源更多惠及低收入群体和薄弱环节。
2. 建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财政资源配置机制,聚焦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现代产业体系等国家战略领域,设立专项财政基金,优先保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传统产业升级等资金需求,推动财政投入与高质量发展目标精准对接。
3. 健全中央与地方财力事权相匹配的体制,科学划分中央与地方在教育、医疗、养老、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强化省级财政统筹能力,缓解基层财政压力,增强地方财政可持续性。
4. 创新“新财政” 预算管理模式,推行全口径预算一体化管理,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衔接,打破部门预算壁垒,实现财政资源跨领域、跨部门高效整合,提升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效能。
5. 强化财政绩效管理与刚性约束,建立“预算编制 — 执行 — 监督 — 评价 — 整改” 闭环管理体系,将绩效管理贯穿财政资金使用全流程,对低效、无效支出实施压减,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跟踪评价,确保财政资金用在 “刀刃上”。
6. 构建财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推进隐性债务化解,规范政府融资平台运作,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建立地方财政运行监测预警平台,实时监控地方财政收支、债务规模等指标,防范财政风险累积扩散。
7. 优化税制结构服务经济结构调整,降低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占比,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收模式,合理调整税率级距,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税收负担,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8. 完善支持创新与绿色发展的税收政策,扩大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并提高扣除比例,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精准税收优惠;设立绿色税种或扩大现有税种的绿色调节功能,对低碳产业、节能环保项目给予税收减免,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为。
9. 培育地方税主体税种,推进房产税、消费税等税制改革,探索将部分高附加值消费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并划归地方,完善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制度,增强地方自主财力,破解地方税体系“弱、散” 问题。
10. 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构建全国统一的智慧税务体系,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实现税收征管全流程智能化,推行“无感申报、精准监管” 模式,提升税收征管效率,减少税收流失,营造公平税收环境。
11.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并优化实施方式,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推出持续性减税降费措施,简化优惠政策享受流程,避免“政策空转”,确保市场主体切实享受政策红利,激发微观主体活力。
12. 推动税制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在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劳工权益等领域优化相关税收配套政策,加强国际税收协作,防范国际税收避税,提升我国税制的国际兼容性,服务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第十四章 打造适应数智化与全球变革的新金融格局
1. 推进金融数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国家级金融数据平台搭建,整合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金融数据资源,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与安全管理体系,为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提供底层数据支撑。
2. 发展智能金融服务模式,支持金融机构利用人工智能开展智能投顾、智能风控、智能客服等业务,推广“线上 + 线下” 融合的金融服务场景,实现信贷审批、理财咨询、跨境支付等服务的自动化、精准化,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与普惠性。
3. 强化数智化金融风险防控,运用大数据构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模型,实时监测企业信贷风险、资本市场波动、跨境资本流动等情况,对高风险领域实施动态预警,提升金融风险识别与处置的前瞻性、精准性。
4. 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全面深化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优化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差异化定位,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创新企业上市融资;发展债券市场,扩大绿色债券、科技创新债券发行规模,丰富资本市场产品供给。
5. 健全资本市场退出机制,简化退市流程,完善退市标准,强化退市后企业后续监管与投资者保护,形成“有进有退、优胜劣汰” 的市场生态,提升资本市场整体质量与韧性。
6. 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保险、科创企业债券等特色产品,建立“科技企业 — 金融机构 — 政府风险补偿” 联动机制,解决科技企业 “融资难、融资贵” 问题。
7. 深化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将更多低碳项目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碳期货等产品,建立绿色金融激励机制,引导金融资源向新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等领域集聚。
8. 优化普惠金融服务网络,下沉普惠金融服务重心,在县域、乡镇布局普惠金融服务站,利用数字技术延伸服务触角;针对小微企业、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群体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提升普惠金融覆盖率与可得性。
9. 创新养老金融产品与服务,发展个人养老金制度,支持金融机构开发养老理财、养老储蓄、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探索养老金融与医养结合、社区养老等领域的融合模式,满足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多元化养老金融需求。
10. 扩大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有序放宽外资金融机构准入限制,支持外资参与国内资本市场、绿色金融等领域发展;推动国内金融机构“走出去”,在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布局服务网络,为跨境经贸合作提供金融支持。
11. 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扩大人民币在贸易结算、投资融资、储备货币等领域的使用,完善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推动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直接交易,提升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
12. 参与全球金融治理与规则制定,主动对接国际金融监管标准,在数字金融、绿色金融、气候金融等新领域提出中国方案;加强与国际组织、主要经济体的金融协作,共同应对全球金融波动、跨境资本流动等风险,提升我国在全球金融治理中的话语权。
第十五章 提升政府经济治理能力
1. 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提升宏观调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
2. 强化政府战略引导和政策协调能力,加强各类政策协同发力,避免政策碎片化,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合力。
3. 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政府决策、监管、服务流程,提高治理效能。
4. 完善政府市场监管能力,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机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5. 增强政府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化解经济、金融、公共卫生等领域风险。
6. 提升政府服务市场主体能力,深化“放管服”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7. 健全政府经济治理的法治保障,完善经济领域法律法规体系,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政府经济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第十六章 畅通国内大循环壮大内需市场
1. 大力提振消费需求,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扩大汽车、家电、家居等大宗消费,落实以旧换新、家电下乡政策;促进文旅、体育、健康、教育等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支持智能家居、数字消费、绿色消费等新业态新模式。
2. 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拓宽增收渠道,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减少消费后顾之忧。
3. 优化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维权机制,加大假冒伪劣打击力度;改造提升商圈、特色步行街、农贸市场优化线下场景,规范线上消费市场秩序保障安全。
4. 扩大有效投资,高质量推进“两重” 项目建设,聚焦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生态环保、民生保障领域实施重大标志性工程,发挥投资牵引作用。
5.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长效机制,降低准入门槛破除隐性壁垒,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对接、融资支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公共服务。
6. 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民生类政府投资比重加大教育、医疗、养老、住房投入,加强科技创新、绿色低碳、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推动转型升级,避免低效投资和重复建设。
7. 推动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以消费需求引领投资方向布局项目,以有效投资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培育新兴产业,创造更多消费场景和需求。
8. 完善内需支撑体系,加强消费品供给侧改革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完善现代流通体系降低物流成本,推动供需精准对接减少错配。
9. 培育内需增长极,支持中心城市、城市群打造内需枢纽,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即时零售、体验消费等新业态丰富供给。
第十七章 稳步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探索高标准市场打造
1. 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完善全国统一产权保护制度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理不合理限制,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维护公平竞争。
2. 清理妨碍要素流动政策,取消不合理要素流动限制,打破户籍、资质认定、地方补贴等区域壁垒,促进商品、资金、人才、技术、数据自由流动高效配置。
3. 规范地方政府经济行为,严禁歧视性政策和区域封锁,规范补贴行为避免不正当竞争,引导地方聚焦高质量发展形成全国一盘棋格局。
4. 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建立全国统一执法标准和程序推动跨区域协同,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升监管效率。
5. 建设全国统一要素市场,加快统一劳动力、资本、数据、土地市场,完善流动政策、基础制度、流通标准,提升要素配置效率。
6. 完善市场流通体系,构建“通道 + 枢纽 + 节点” 现代物流网络,推动物流降本增效,构建城乡一体化流通网络促进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
7. 建立统一大市场协调机制,成立协调机构统筹推进,建立地方联动机制解决跨区域问题,开展监测评估调整优化政策,加强宣传解读引导社会支持。
8. 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解决数据要素规范流动,数据产权界定等问题,让高标准市场规范高效运行。
9.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推动贸易创新发展,国内市场成为对接国际市场的接口。推动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互认,使国内市场既能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又能输出中国规则,提升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第十八章 推进全方位开放提升规则主导权
1. 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知识产权保护、竞争政策、环境标准、劳工权益、数据跨境流动领域深化改革,推动国内规则与国际对接。
2. 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以服务业为重点扩大市场准入,有序扩大教育、医疗、文化、增值电信、生物技术、金融、物流领域开放,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保障平等参与权。
3. 推动贸易创新发展,拓展中间品贸易、绿色贸易、数字贸易优化结构,开拓“一带一路” 沿线及新兴市场国家降低单一市场依赖,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支持 “同线同标同质” 生产。
4. 提升自贸试验区、海南自贸港开放水平,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支持制度型开放先行先试,加快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落实“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 政策。
5. 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加强与共建国家战略对接,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 “小而美” 民生项目,深化贸易、投资、产业、基础设施合作,推动绿色与数字 “一带一路” 建设。
6. 拓展双向投资合作空间,打造“投资中国” 品牌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吸引外资投向高端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引导我国企业有序 “走出去” 优化海外布局,健全海外服务体系保障安全。
7. 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支持WTO 改革,参与 APEC、上合组织、金砖国家等多边机制合作,参与数字、太空、网络、气候新领域治理,推动建立公平合理体系。
8. 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简化通关流程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推动 “一站式” 服务,优化外商投资管理流程简化备案程序。
9. 加强开放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开放安全审查机制防范外资垄断和数据风险,完善海外风险监测预警保障企业人员权益,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防范外部冲击。
10. 推动区域贸易协定落地,加快中国- 东盟自贸区 3.0 版、中国 - 新西兰自贸区升级等谈判实施,扩大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利用 RCEP 等协定推动与成员国合作提升区域一体化水平。
第五篇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十九章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1. 坚持“三农” 工作重中之重地位,锚定农业强国目标,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推动农业从传统生产向现代化大产业转型。
2. 守住粮食安全底线,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产量稳定,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耕地质量和产能。
3. 发展科技农业,加快农业科技创新聚焦种业、智能农机、精准种植突破关键技术,推广节水农业、生态农业提升机械化、智能化水平。
4. 发展绿色农业,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稻渔综合种养、秸秆还田等生态循环模式,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育绿色品牌。
5. 发展质量与品牌农业,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推进全程可追溯,加强检测检疫提升品质;培育国家级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加强宣传推广提升附加值。
6. 加快农业产业化,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完善“企业 + 合作社 + 农户” 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
7. 推动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宽农业增收空间。
8. 强化农业政策支持,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支持、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落实农业补贴、价格保护、农业保险政策,稳定农民种粮收益。
第二十章 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1.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 经验,按平原、山区、城郊等乡村类型制定差异化建设方案,避免 “千村一面”,保留乡村特色风貌。
2.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推进道路硬化、安全饮水、电网改造、通信覆盖、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提升完备度缩小城乡差距。
3.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开展改厕、生活垃圾与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推进绿化美化建设生态宜居乡村。
4. 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推进教育、医疗、养老、文化设施建设,推动城市优质资源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5. 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结合资源禀赋培育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特色种养、手工艺品产业,推动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增收。
第二十一章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1. 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推动城市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向农村流动,打破要素流动壁垒。
2. 优化城乡产业布局,引导城市劳动密集型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向县域和乡镇布局,推动城市产业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形成“城带乡、乡促城” 的产业融合格局。
3. 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城乡交通、能源、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规划衔接与建设,构建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网络,实现设施共建共享、高效利用,缩小城乡基础设施差距。
4. 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城市优质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资源与农村开展结对帮扶,通过资源下沉、远程服务等方式,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5. 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县域主导产业,推动县域产业园区升级改造提升承载能力,增强县域对乡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将县域打造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
6. 开展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布局试点,探索城乡要素融合、产业融合、公共服务融合的有效路径,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在全国推广。
7.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制定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配套政策,破除制约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障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城乡融合项目的信贷支持,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第二十二章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共同富裕
1. 健全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完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动态监测预警系统,对因灾、因病、因学等导致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预警,针对性落实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兜底保障等精准措施,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
2. 持续发展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支持脱贫地区立足资源禀赋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完善产业帮扶政策体系,加强技术指导、市场对接、品牌培育,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让脱贫地区通过产业发展实现稳定增收。
3. 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开展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市场需求定制培训内容,搭建就业帮扶平台组织脱贫人口外出务工,支持脱贫地区发展本地产业吸纳就近就业,确保脱贫人口就业规模稳定。
4. 加强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加大对脱贫地区交通、水利、教育、医疗等领域投入,提升基础设施完备度和公共服务可及性,改善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脱贫地区发展后劲。
5. 完善帮扶机制,继续实行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机制,优化帮扶方式从“输血” 向 “造血” 转变,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赠、产业投资、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帮扶,形成多元协同帮扶格局。
6. 推动脱贫地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脱贫地区纳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范围,统筹推进脱贫地区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推动脱贫地区从“巩固脱贫” 向 “全面振兴” 过渡。
7. 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加强思想引导和技能培训,宣传脱贫典型案例,破除“等靠要” 思想,鼓励脱贫群众通过勤劳致富改善生活,推动从 “要我脱贫” 向 “我要致富” 转变。
8. 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重点内容,定期开展考核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激励,对落实不力的督促整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第六篇 加快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
第二十三章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1.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生态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通过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从源头保障生态系统整体稳定,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2. 实施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聚焦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治理,统筹推进森林、草原、湿地、海洋、荒漠等生态系统修复,同时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国家公园建设并防范外来物种入侵,提升生态系统质量与稳定性。
3. 完善生态保护保障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与执法体系,健全跨区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探索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生态标签制度等价值实现路径,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第二十四章 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1. 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推动能源转型,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一方面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风电光伏、水电、核电等),另一方面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2. 完善能源基础设施与电力系统,加强跨区域能源输送通道建设及农村能源设施升级,构建“源网荷储” 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的新型电力系统,提升电网对新能源的消纳调控能力,推动电力系统智能化低碳化转型。
3. 强化能源技术创新与产业融合,聚焦新能源、先进储能、智能电网、氢能等关键技术攻关,建立能源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保障体系,推动能源与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深度融合,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与利用效率。
第二十五章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1. 构建碳减排制度体系与行业推进机制,将能耗双控制度转向碳排放双控制度,建立覆盖地方、行业、企业、项目、产品的全链条碳管理体系,针对钢铁、有色、石油化工等重点高耗能行业制定差异化碳达峰方案。
2. 强化碳达峰支撑能力建设,壮大新能源、节能环保、碳服务等绿色低碳产业,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大覆盖行业、优化定价机制),聚焦碳捕获利用与封存、低碳材料等技术开展研发与示范应用。
3. 推动碳达峰协同发展与保障,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区域率先达峰并加强区域协同,完善低碳财政、金融、税收政策,加强低碳宣传教育与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
第二十六章 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1. 推进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深入实施清洁生产与绿色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利用),推动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绿色化发展,降低碳排放与资源消耗。
2. 引导生活方式绿色化,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推广节粮、节水、节电及生活垃圾分类,通过绿色消费补贴、绿色产品认证等政策,鼓励公众选择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居住。
3. 完善绿色发展支撑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支持绿色产业与项目建设,同时建立绿色发展评价体系,推动各地各部门重视绿色发展,营造全社会参与绿色发展的氛围。
第七篇 深化超级经济圈整合促进区域协调高质量发展
第二十七章 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1. 发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叠加效应,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推动生产要素向优势区域、重点产业集聚,提升区域经济整体效能。
2. 深化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超级经济圈深度整合,强化核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圈内城市产业协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打造全国高质量发展标杆区域。
3. 立足不同区域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分类引导区域发展方向:东部地区聚焦创新驱动、产业升级,中西部地区强化产业承接、特色发展,东北地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振兴发展,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
第二十八章 促进区域联动发展
1. 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完善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协同发展机制,建立健全区域互助、利益共享平台,推动东部地区技术、资本、人才等要素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流动,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2. 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分层分类实施帮扶政策: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项目倾斜,对资源枯竭型城市、老工业基地推动产业转型和生态修复,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3. 推动省际毗邻地区协同发展,支持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等跨区域合作,打破行政壁垒,统筹产业布局、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区域联动发展示范区。
第二十九章 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1. 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方面的平等权益,推动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2. 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依托交通干线、经济带打造多层次城镇化格局,强化城市群主体地位,提升中小城市承载能力,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格局。
3.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和功能升级,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地下管网、公共交通等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
第三十章 加强海洋开发利用保护
1. 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海水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提升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等传统产业质量,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产业集群。
2. 加强重点海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推进渤海、黄海、东海、南海等海域综合治理,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严控海洋污染,维护海洋生态平衡,推动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
3. 坚定维护海洋权益和安全,加强海洋维权执法,完善海洋观测预警体系,提升海洋灾害应对能力,推动海洋国际合作,加快海洋强国建设步伐。
第八篇 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文化强国
第三十一章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1.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筑牢全社会共同思想基础。
2. 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等各方面,培育良好社会风尚,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
3. 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全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三十二章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1. 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和数字化转型,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可及性和便利性。
2. 丰富精神文化产品供给,鼓励创作反映时代主题、贴近人民生活的优秀文学、影视、音乐、美术等作品,支持地方特色文化传承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
3.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大对农村、边疆、欠发达地区公共文化资源倾斜力度,开展文化下乡、流动文化服务等活动,缩小区域、城乡文化发展差距。
第三十三章 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1. 加快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和文化集团,支持中小文化企业特色化发展,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2. 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旅游发展结合,打造一批具有文化内涵的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产品,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文化体验旅游。
3. 推动文化与科技、金融融合创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改造提升文化生产、传播、消费模式,发展数字出版、网络视听、动漫游戏等数字文化产业,完善文化金融服务体系。
第三十四章 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
1. 植根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时代价值,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
2. 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潮流,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利用国际传播平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示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3. 加强国际文化交流合作,举办高水平文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促进文明交流互鉴,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第九篇 加快全面绿色转型实现双碳目标建设美丽中国
第三十五章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1.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将生态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环节,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2. 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聚焦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污染治理,加强细颗粒物、臭氧协同控制,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全面改善环境质量。
3.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实施重点生态工程,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第三十六章 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1. 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煤电由基础保障性电源转为支撑调节性电源,优化能源结构。
2. 加大非化石能源发展力度,加快西北风电光伏基地、西南水电基地、海上风电基地、沿海核电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提升非化石能源占比。
3. 完善能源基础设施和技术创新体系,加强跨区域能源输送通道建设,推动能源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第三十七章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1. 构建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建立健全覆盖政府、行业、企业、项目、产品的碳减排激励约束制度体系,压实各主体减排责任。
2. 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在钢铁、有色、石油化工、建材等重点高耗能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推广先进低碳技术和工艺,推动行业低碳转型。
3. 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优化碳定价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引导企业主动减排。
第三十八章 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1. 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推广节能降碳技术和装备,推动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等资源化利用,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3. 广泛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倡导节粮、节水、节电和生活垃圾分类,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和生活方式,培育全社会绿色低碳意识。
第十篇 扩大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
第三十九章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1. 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知识产权保护、竞争政策、环境标准、劳工权益、数据跨境流动等领域深化改革,推动国内规则与国际规则对接,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
2. 以服务业为重点扩大市场准入,有序扩大教育、医疗、文化、增值电信、生物技术、金融、物流等领域开放,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标准制定。
3. 完善外商投资促进、保护、管理体制,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打造“投资中国” 品牌,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
第四十章 推动贸易和投资创新发展
1. 积极扩大自主开放,推动进出口平衡发展,加大力度扩大进口,重点引进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优质消费品,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2. 拓展双向投资合作空间,引导国内企业有序“走出去”,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和合作,优化海外投资布局;同时吸引外资投向高端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提升投资质量。
3. 推动贸易创新发展,拓展中间品贸易、绿色贸易、数字贸易,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贸易数字化转型,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第四十一章 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1. 加强与共建国家战略对接,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 民生项目,深化贸易、投资、产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务实合作,提升合作质量和效益。
2. 拓展绿色、数字和人工智能等领域合作,支持共建国家新能源项目建设,推动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开展人工智能技术交流和应用合作,打造绿色“一带一路”、数字 “一带一路”。
3. 完善共建“一带一路” 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海外利益保护,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合作项目和人员安全。
第四十二章 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1. 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反对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支持世界贸易组织改革,推动解决全球贸易投资争端,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2. 积极参与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等多边机制合作,推动机制内合作深化升级,提升我国在区域治理中的影响力。
3. 参与数字、太空、网络、气候等新领域全球治理,主动提出中国方案,参与规则制定,扩大国际话语权,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第十一篇 高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
第四十三章 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质量效益
1. 始终把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将习近平强军思想全面融入国防和军队建设各领域、各环节,确保军队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科学理论指引。
2. 坚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立足我国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国际安全形势,动态优化军事战略布局,统筹应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威胁,提升战略威慑和实战能力。
3. 坚决落实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新“三步走” 战略,细化 “十五五” 时期军队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明确各领域、各军兵种建设重点,分步推进、有序衔接,确保战略部署落地见效。
4. 持续推进政治建军,加强军队党的建设,深化理论武装,培育“四有” 新时代革命军人,锻造 “四铁” 过硬部队,筑牢军队听党指挥、服务人民的政治根基。
5. 深入推进改革强军,巩固拓展国防和军队改革成果,优化军队组织结构和力量体系,完善军事政策制度体系,提升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水平,增强军队改革创新活力。
6. 统筹推进依法治军,完善军事法治体系,强化法规制度执行监督,推动军队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现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提升军队正规化建设水平。
第四十四章 加快先进战斗力建设
1. 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武器装备、作战理论、编制体制等领域融合创新,推动军队战斗力生成模式向“智能主导、多域协同” 转变,构建适应现代战争的新型作战体系。
2. 聚焦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核心需求,针对性加强海、陆、空、天、网电等重点领域能力建设,提升应对各类安全威胁的战略能力,确保在复杂局势下有效维护国家核心利益。
3. 把国防科技创新摆在核心位置,紧盯世界军事科技前沿,围绕人工智能、量子信息、新材料、先进动力等关键领域开展集中攻关,突破一批具有战略性、颠覆性的军事核心技术。
4. 推进先进武器装备研发和列装,构建适应现代战争需求的武器装备体系,加强装备体系化、智能化、实战化建设,提升装备全寿命周期管理水平,确保装备性能与作战需求精准匹配。
5. 强化实战化军事训练,坚持“边斗争、边备战、边建设”,按实战标准设置训练科目,开展跨军兵种、跨领域联合训练和对抗性训练,提升军队复杂环境下的实战能力。
6. 完善作战指挥体系建设,优化指挥流程,提升指挥效率,推动指挥体系向扁平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确保在实战中能够高效指挥、快速反应、精准协同。
7. 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重点培育无人作战、太空作战、网络作战等新型作战力量,推动新型力量与传统力量协同融合,打造具有威慑力和实战能力的精锐作战力量。
8. 提升军队后勤和装备保障能力,构建与现代化军队建设相适应的后勤保障体系,加强战场保障设施建设,提高后勤保障的精准性、时效性和可靠性,为先进战斗力生成提供坚实支撑。
第四十五章 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
1. 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推动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步提升,将国防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规划,实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同频共振、协调推进。
2. 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优化国防建设与经济发展布局,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科技创新等方面统筹考虑国防需求,实现国防建设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3. 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平衡发展,合理配置资源,既要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又要满足国防建设基本需求,避免资源配置失衡,确保国防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4. 实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兼容发展,推动军民技术、产品、标准等领域兼容共用,减少重复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让经济建设成果更好服务国防建设,国防建设成果更好惠及经济发展。
5. 深化军民融合发展,健全军民融合领导管理体系,完善军民融合政策制度,打破军民二元分离结构,推动军民领域深度融合,提升军民融合发展质量和效益。
6. 完善军民融合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军民融合规划、项目、资金、人才等方面的协调机制,畅通军民沟通渠道,解决军民融合发展中的卡点堵点问题,营造良好融合环境。
7. 推动军民资源共享,整合军地科技、产业、人才、基础设施等资源,建立军民资源共享平台,促进军地资源高效利用,实现“一份投入、两份产出” 的融合效益。
8. 促进军民优势互补,发挥军队在技术、人才、装备等方面的优势,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如参与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等;同时借助地方先进技术和产业优势,推动军队现代化建设,形成军地良性互动格局。
第十二篇 推进社会革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四十六章 健全社会治理体系
1.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井然有序。
2. 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 加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智能化建设,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黑恶势力、黄赌毒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第四十七章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1.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将就业优先政策纳入宏观经济政策体系,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多渠道挖掘就业潜力,加强稳岗促就业工作,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2. 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脱贫人口等群体制定专项就业帮扶政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搭建就业对接平台,提升就业质量。
3.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权益保障机制,建设全国统一的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加大欠薪整治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四十八章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1. 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推动劳动者工资收入与经济发展、企业效益同步增长,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渠道。
2. 健全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完善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手段,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开展慈善捐赠,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3. 畅通社会流动渠道,打破行业、城乡、区域间收入分配壁垒,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推动形成橄榄型社会结构,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第四十九章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1.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和托幼一体化服务,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 健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的政策机制,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动医养结合,推行长期护理保险,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
3. 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优化就业、社保等领域年龄限制政策,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充分发挥老年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第十三篇 增进民生福祉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第五十章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1.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满足不同群体教育需求。
2.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 倾向,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缩小城乡、区域、校际教育差距。
3.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第五十一章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1. 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提升保障水平。
2. 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坚持“房住不炒” 定位,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 “三大工程”,解决好群众住房问题。
3. 完善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制度,加强困境儿童、残疾人、特困人员等群体关爱服务,提升社会福利水平,保障特殊群体基本生活。
第五十二章 加快建设健康中国
1. 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健康促进的政策制度体系,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和人民健康水平。
2. 强化公共卫生能力,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积极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控,全方位提升急诊急救、血液保障能力。
3. 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促进分级诊疗,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优化药品集中采购,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让群众享有更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
第五十三章 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 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聚焦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就业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2. 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结构,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边疆、欠发达地区倾斜,通过资源下沉、远程服务、结对帮扶等方式,缩小区域、城乡公共服务差距。
3.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健全公共服务评价监督机制,推动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提高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满意度,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第十四篇 健全系统安全体系建设更高水平韧性平安中国
第五十四章 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
1.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加强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生物安全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
2. 强化国家经济安全保障,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加强粮食、能源、重要矿产资源安全保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稳定。
3. 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国家安全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第五十五章 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1. 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完善从生产到消费的全流程监管体系,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3. 加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等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储备建设,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十六章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1.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升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水平。
2. 推进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建设“智慧治理” 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治理流程,提高社会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建设韧性社会。
3. 培育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支持慈善组织、行业协会、社区社会组织等发挥作用,激发社会治理多元主体活力。
第五十七章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1. 加强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健全意识形态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筑牢国家安全思想防线。
2. 依法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主义等行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3. 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完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和风险处置,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第十五篇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完善国家治理体系
第五十八章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1.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
2. 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保障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3. 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基层民主制度。
第五十九章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1.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完善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律体系。
2. 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4.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司法公开和监督,保障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5. 开展全民普法,加强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第六十章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1.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2. 强化党内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巡视巡察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
3. 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定不移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对“一把手” 和领导班子监督。
第十六篇 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
第六十一章 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1. 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和完善 “一国两制” 制度体系,落实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2. 支持香港、澳门巩固提升自身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加强科技创新、金融服务、航运物流、文化旅游等领域发展,增强香港、澳门综合竞争力。
3. 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香港、澳门与内地在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领域交流合作,促进港澳长期繁荣稳定。
4. 加强对香港、澳门社会的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国情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增强港澳同胞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凝聚爱国爱港爱澳共识。
第六十二章 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
1.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坚决反对 “台独” 分裂行径和外部势力干涉,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2. 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加强两岸经济合作,推动两岸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促进两岸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领域交流,增进两岸同胞相互了解和感情。
3. 完善保障台湾同胞福祉和在大陆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和政策,支持台湾同胞在大陆创业就业、学习生活,为台湾同胞办实事、解难题,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
4. 加强两岸青年交流,支持两岸青年开展研学、就业、创业等合作,培养两岸青年一代共同的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凝聚两岸同胞共同推进祖国统一的力量。
第十七篇 强化宏观资产负债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第六十三章 健全宏观资产负债管理体系
1. 加强宏观经济治理,建立健全宏观资产负债总表管理机制,全面监测和评估国家、地方、企业等各层面资产负债状况,提升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 优化债务结构,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严控新增隐性债务,推进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和重组,保障地方财政可持续性。
3. 防范化解房地产、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推动房地产企业债务风险化解;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补充资本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维护金融体系稳定。
4. 完善宏观资产负债监测预警体系,建立跨部门、跨区域风险监测协调机制,及时识别和预警风险隐患,制定应对预案,防范风险累积和扩散。
第六十四章 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
1. 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审慎监管,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2. 强化风险源头管控,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加强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等领域风险防控,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3. 防范化解产业链供应链风险,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要物资储备,建立产业链供应链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4. 保障粮食能源安全,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全链条管理;加强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和储备能力建设,优化能源供应结构,防范能源供应风险。
第六十五章 提升风险应对韧性
1. 增强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将风险防控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提高对复杂风险挑战的预判和应对能力。
2. 健全风险应对协同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区域联动、军地协同,形成防范化解风险的合力,提升风险处置效率。
3. 加强风险应对能力建设,完善风险应对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储备建设,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韧性。
4. 推动风险防控法治化、制度化,完善风险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提升风险防控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为防范化解风险提供制度保障。
第十八篇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凝聚中国式现代化磅礴力量
第六十六章 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1. 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建立“党中央统一部署 — 中央部门牵头协调 — 地方党委贯彻执行 — 督查考核闭环管理” 体系,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2. 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推进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布局、重大资源配置,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3.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党的创新理论,增强贯彻落实规划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六十七章 健全统一规划体系
1. 完善规划编制、实施、监测、评估、调整机制,明确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地方规划的定位和分工,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和引导作用。
2. 加强各类规划衔接协调,推动“十五五” 总体规划与科技、产业、民生、生态等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地方规划相互衔接,避免规划重叠、政策冲突,形成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
3. 规范规划编制程序,坚持开门编规划,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十八章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1. 明确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和工作分工,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年度计划,细化中央部门、地方政府的责任清单、实施路径和时间节点,确保规划任务可操作、可落地、可考核。
2. 充分调动全社会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公众了解规划、支持规划、参与规划,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
3. 加强规划宣传解读,通过政府官网、新闻发布会、专题宣传等形式解读规划内容,开展“规划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 活动,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第六十九章 强化规划实施监督评估
1. 建立“月度监测、季度分析、年度评估、中期考核” 的监测评估机制,运用大数据、统计调查等手段跟踪规划实施进展,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独立评估,客观反映规划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
2. 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和中央部门绩效考核,对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重大项目优先保障土地、资金、用能等要素,严禁随意调整规划内容,确需调整的按程序报批。
3. 完善规划调整机制,根据国内外形势变化、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和规划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按程序对规划目标、任务、项目进行动态调整优化,确保规划适应发展实际需求。
4. 加强规划实施监督问责,人大、政协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纪检监察机关对规划实施中的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肃问责,确保规划实施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5. 做好规划实施总结,“十五五” 规划期末开展全面总结评估,系统梳理规划实施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形成总结报告,为编制 “十六五” 规划提供参考,推动规划实施形成 “编制 — 实施 — 评估 — 完善” 的闭环管理。
【全文完】